在当今社会,“保姆式”服务已成为一种流行的服务模式,它强调的是无微不至、全方位的关照和帮助。在学习强国APP上检索关键词“保姆式”,相关用词报道满屏皆是,例如某某区“保姆式”服务推动项目加速跑、“保姆式”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、某市为小微企业建设“保姆式”服务平台等点睛标题。
然而,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的一篇文章《警惕“保姆式”服务》却向我们揭示了这一服务模式背后的潜在风险。该文章指出,北京市政府原副市长高朋和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副书记汪山泉等官员,因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“保姆式”服务而陷入腐败的泥潭。这不仅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,也让我们重新审视“保姆式”服务的真正含义。
“保姆式”服务原本是指在家庭服务领域,为客户提供全面、细致的照顾,从日常家务到个人护理,无所不包。这种服务模式因其高度的个性化和贴心化而受到许多人的欢迎。后来引申到政府对企业、官员对人民,以及企业对职工群体之间的关系中,政府为企业提供“保姆式”服务,官员为人民提供“保姆式”服务,企业为职工提供“保姆式”服务,这样的创新服务恰是我们党“为人民服务”这一根本宗旨的体现。然而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,一些人分不清主客体关系,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。此时官员接受“保姆式”服务,往往意味着他们接受了超出正常工作关系范畴的私人利益,这不仅违反了公职人员应有的廉洁自律原则,更可能成为腐败行为的温床。
在“保姆式”服务的背后,往往隐藏着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暗流。一些私营企业主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,会通过提供各种便利和好处来“围猎”官员,而一些意志薄弱的官员则可能因此而迷失方向,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。这种现象的存在,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,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了威胁。
前车之履,后车之鉴。品读《警惕“保姆式”服务》文章,我们应当警惕“保姆式”服务背后的用意,从根源上实现和反腐败行为做斗争的目标。首先就是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,增强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,使他们能够自觉抵制各种诱惑。其次就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明确界定公职人员接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,防止权力滥用和利益输送。最后必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,鼓励社会公众和媒体参与监督,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之风。
根据汉语词典中释义,“保姆式”服务应该属于褒义用语,例如文章开头提到的各类点睛标题,指“保姆式”服务在某些领域确实能够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,满足特定群体的需求。现如今之所以出现“保姆式”服务的褒贬意转化,皆因主客体颠倒。因此,我们不能一概否定“保姆式”服务的价值,而应该在确保公平、公正的前提下,探索如何在政府服务、企业服务等领域合理、正确运用这一服务模式。
“人”作为践行“保姆式”服务的主体,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认清关系中的主客体角色,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,才能真正实现“保姆式”服务的正面价值,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。